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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案件什么时候可以结案

时间:2023-07-11 10:53:59    来源 : 法务网

一、

刑事案件什么时候可以结案

刑事案件,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,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,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;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,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。
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零八条

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,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,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。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,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,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;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。


(资料图)

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,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。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,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,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。

二、

刑事案件办案程序

刑事案件的办案有以下程序:

1.立案,公安机关、检察院或法院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;

2.侦查,对于被拘留的重大嫌疑分子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;

3.审查起诉,检察院审查案件后,认为犯罪事实已查明并且证据确实充分的,应当按照审判管辖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;

4.审判,审判阶段会经过一审、二审、再审。

三、

刑事案件起诉期限是多久

刑事案件起诉期限是1个月。

重大、复杂案件,可以延长半个月。找法网提醒,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,改变管辖的,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。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,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。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。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,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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